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3)
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吕军、 宁昕、 王庆杰、 刘利国、 魏星琦、 王旗、 李洪涛、 郭国太、 江奕军、 熊瑞屏、 赵飞、 刘师佳、 魏亚军、 颜景娴、 陈延昌
1.0.1 为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做到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居住区住宅及配套公共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1.0.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