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设备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C/TC 26)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湘能电力设备监造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储海东、 牛艳召、 李凌、 曾思成、 张金德、 孙萌、 戎袁杰、 徐凡、 张敬伟、 陈金猛、 李宇春、 侯平、 满思达、 杨志栋、 孟贤、 胡正清、 方智泉、 王军、 段京平、 崔强、 李佳宣、 殷商莹、 王雪姣、 熊奕鸣、 何洁、 刘北阳、 和彦淼、 刘炎、 武炬臻、 李琦、 贺康航、 谷禹、 吴春生、 乔国华、 陈令英、 厉苗、 成义新、 涂晓、 章晨、 金涌川、 张亮、 卢生炜、 谢先明、 丁晓飞、 毛磊、 吴娅、 李健俊、 苏合、 宋世斌、 邱吉庆、 曹少华、 赵宁波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制造监理(以下简称“监造”)的一般要求、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各相关方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实施、监造信息以及远程监造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252kV~800kV的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高压交流断路器、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设备的监造工作。126(72.5)kV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