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如下:主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高巧琳 李丰 张会娟 罗开颜 贺瑞 刘庆 冉巍 韩宇超 陈东 侯欣宇 吴洁 周树鹏 姜银华 孙丽洁 刘成伟 郭霁月 史纯子 徐波 彭立红 齐放 王睿
1.0.1为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经济评价的方法和参数,保证经济评价的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硐室、盐穴、既有硐室改造等形式的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经济评价工作。1.0.3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经济评价应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合理确定收益模式和成本构成,综合评价项目经济性。1.0.4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经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