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食堂(简称食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