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硫酸铈-亚铈剂量计的制备以及使用该剂量计测量γ射线水吸收剂量的标准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辐射加工中水吸收剂量的测量,其适用范围为:吸收剂量:4~25kGy;吸收剂量率:小于10(8)Gy.s(-1);辐射类型与能力:电磁辐射,0.1~10MeV;辐射温度:10~50℃。注:测量吸收剂量的范围依照于初始Ce++离子的浓度,为扩大量程可相应地增加剂量计溶液中Ce++离子的浓度。本规范也适用于常规剂量计的校准和辐射场或产品中吸收剂量分布的检定、测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