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木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长沙科学仪器研究所、 湘仪天平仪器厂
起草人: 鲍宽卓、 邓建兰、 周伟麟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记录颗粒沉积天平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累积沉降法自动记录颗粒沉积天平,不适用于增量沉降法(光沉降法、X射线沉降法等)、离心法、电感应法及采用其它各种原理的颗粒分析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