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经修理调整后的FD——42、FD—3010型γ编录取样仪(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其它同类型的仪器可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参照本规程进行检定。 本规程是JJG(核工)018——91《天然放射性测量性仪器检定规程通则》的配套规程,仪器的检定工作必须同时满足JJG(核工)018——91和本规程规定的内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