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丁钦超、 董士民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的基本准则、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标准以及资料综合整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基建和生产时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也适用于铀矿山退役时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