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李雅琴、 张保康
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装配性产品及流程性产品的设计评审要求、条件、内容、程序及组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环境下的核产品、非核产品的设计评审。非合同环境下产品亦可参照执行。承制单位并可根据研制要求、产品类型、复杂程度,对设计评审点的设置进行增减、合并,对设计评审内容适当裁剪,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