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营五二四厂、 五二三厂
起草人: 张德林、 张永刚、 胡国栋、 刘开斌、 社培富.
本标准规定了核级容器在制造过程中对质量保证组织、材料管理、文件管理、制造过程的管理、检查和试验等全过程中的质量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级容器的制造。制造单位可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及所承制核级容器的安全等级和合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和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