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建设开发司
起草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公司
起草人: 孟宪亮、 封文堪
本规范适用于平原区大、中型工程中的1、2、3级水闸施工。山区、丘陵区的水闸、平原区的4,、5级水闸施工,可参照使用。对于特别重要的大型水闸的施工,应专门研究制定补充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