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南京铁道医学院、 成都铁路局中心卫生防疫站、 沈阳铁路局锦州中心卫生防疫站
起草人: 韩开春、 刘学成、 袁兆广、 张世杰、 张洪斌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安全监测仪器的基本要求,以及放射性包装件、运输车辆、工作场所、装卸工具和劳保用品的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全过程(包括托运、承运、运输、装卸、存放、保管等)的卫生防护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