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
起草人: 李广植、 刘永琪、 赵文光、 刘昉
1.0.1 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制定本规定。1.0.2 本规定的根本任务是:使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保护和改善工厂及周围的声学环境。1.0.3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噪声控制设计(脉冲噪声除外)。1.0.4 化工建设项目、的噪声控制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