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商业部
起草单位: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食品研究所
起草人: 方瑞达、 徐征
本标准规定了话梅(类)系列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胚为原料,经复水、漂洗、腌渍、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话梅(类)系列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