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微型空气压缩机用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1.6 MPa,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25 L、且小于450 L的微型空气压缩机用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为0~200℃。 设计压力和公称容积相当于上述规定的其他压缩机用压力容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