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邮电部通信计量中心
起草人: 成汉湘、 盛一青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频率上限为30MHz的单个或作为传输测试仪接收部分的选频电平表的检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