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六研究所
起草人: 王火元
本标准规定了水再压缩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半机械化、机械化切割机、不适用于割炬在0.1m以下水中切割及在海拔1000m以上使用的切割机。其它类型的空气等离子弧切割机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