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起草人: 魏澎、 梁春梅
本标准规定了含铀岩石中微量硒的测定原理,适用范围,试剂和仪器,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和方法的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含铀岩石中微量硒的测定,测定范围为1×10e-8~2×10e-6ug硒/g含铀岩石。含铀岩石中多数共存元素不干扰测定,1×10e5倍的铀、钍,1.5×10e3倍的铜,2.5×10e3倍的铋存在下,对40ng的硒的测定不干扰,回收率在97%以上。本方法也适用于一般岩石样品中微量硒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