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部科农机化管理司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 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起草人: 王●晋、 王珍美、 廖奇珍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饲料加工机组(以下简称机组)推广鉴定的内容与方法、评定指标及合格判定标准。要求全面地对机组的作业性能、可靠性、经济性、适应性和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据此作出鉴定结论,评定能否推广。本标准适用生产率不大于2.5t/h的饲料加工机组的推广鉴定。大型成套饲料加工设备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