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辽宁省电子工业厅
起草人: 步锦章、 董自忠、 苗希清、 刘荣钦、 李光全、 朱振、 董铁强、 任鸿彬、 吕华荣
本标准提出了电子产品不合格控制的基本要素和方法。 企(事)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和确定采用要素程度。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产品(过程)的质量保证,同样适用于对构成电子产品的原材料、协作单位配套件的供应方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