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起草人: 汪佳明、 李继开、 李守平
本标准规定了发货单位或个人向审管部门提交的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写的标准格式和主要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乏燃料运输以及在运输过程中潜在风险较大,审管部门认为必须进行安全分析的放射性物质货包的陆地、水上和空中任何方式的运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