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冶金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设计。冶金企业的老污染源治理和小型冶金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设计可因地制宜的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