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风及设备分会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起草人: 谢天羽、 庞波、 朱凡
本标准规定了烟雾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离子感烟和光电感烟的烟雾传感器,也适应于其他矿井用烟雾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