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是为化工自控工程设计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制订的技术规定,以利于设计者正确地、合理地采用DCS,充分发挥DCS的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 本规定适用于DCS工程设计中的下列工作范围: 1.2.1研讨过程监控系统的实施方寒; 1.2.2拟定DCS硬件系统的初步配置; 1.2.3编制DCS技术规格书; 1.2.4评审DCS的报价书; 1.1.2.5提交DCS安装、投运的外部设计条件; 1.2.6完成DCS应用软件组态等工作所需的设计文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