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委员会爆破技术及火工产品分会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爆破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秦革、 徐剑秋、 段芸、 崔应娟、 董春海、 林长勇、 姚玉梅、 马静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中,一载化碳用化学吸收法和气相色谱法侧定,氮氧化物用分光光度法侧定,并规定了有毒气体量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炸药(以下简称炸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