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青山船厂
起草人: 周之江、 刘照华、 杨成秋、 喻云芬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螺旋桨修理前的勘验,桨叶表面的缺陷、桨叶断块、弯曲的修理,以及修复后的验收与应提交的文件。本标准适用于直径小于4500mm的内河船舶金属螺旋桨的修理。海洋船舶及其他类型船舶亦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