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编绘1:500000、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数学基础、精度要求、编绘方法和技术要求、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取舍、检查、验收及图式符号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1:500000、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面积较小或较大的省(市、区)在采用大于1:500000或小于1:1000000比例尺时地理底图的编绘也应参照执行。同比例尺的跨省(市、区)际地质图及其他地质图件的地理底图编绘也应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