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
起草人: 朱兆伟、 徐晓园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化铁道对短波、超短波收信台(站)之间的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接触网电压为25kV的交流电气化铁道,当电力机车运行时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对沿线两侧工作频率范围在1.5-30MHz的短波收信台(站)和工作频率范围在30~300MHz的超短波固定收信台(站)的干扰影响的防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