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郭志石
本标准规定了铀水冶厂监测控制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铀水冶厂、堆浸厂、地浸厂和铀矿井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