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 梁超轲、 孙淑庄、 魏赞道、 曹守仁
本标准规定了8~15周岁和15周岁以上人群的总摄氟量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高氟地区上述健康人群的各种途径摄氟总量的监督监测,以及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的综合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