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检测及救护设备分会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起草人: 缪亚新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携带型气体测定仪器通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煤矿井下具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携带型气体测定仪器(以下简称仪器)。不适用于光干涉原理的气体测定仪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