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司
起草单位: 林业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司、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大兴安岭林业公司、 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黑龙江省伊春林管局
起草人: 姬金、 周力军、 王永安、 麻彦明、 史继范、 王印、 贾庆、 熊炼、 王邱文
本标准规定了苗圃规划和设施、技术管理、生产作业质量、苗木产量和质量、经济管理、检查验收等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建设的要求和具体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西南西北国有林区。国营苗圃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