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铁道部宝鸡工程机械厂、 铁道部武汉工程机械研究所共同
起草人: 张集珍、 姜智民、 黄智玉.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施工中轨道车乘务人员的要求、一般要求、运行前检查及运行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厂、矿山和地方铁路使用的1435mm标准轨距,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传动和液力传动的轨道车。非标准轨距或特殊要求的专用轨道车及其它传动型式的轨道车,除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说明特殊要求外,其余亦应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