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北京市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李娜、 李庆忠、 臧文壮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及修理后的负荷不大于25kN的百分表式和数显示钢丝测力仪的检定。被测钢丝直径为4mm、5mm、6mm、7mm的冷拔低碳钢丝、冷拔低合金钢丝、高强钢丝,以及冷轧带肋钢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