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唐煜、 郭春丹、 蔡常青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的定型鉴定、样机试验、首次鉴定、随后检定及使用中的检验。 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两种衡器 “动态称量”式的衡器; 通过预置的恒定载荷与称量循环数目的乘积来对散货进行累计的衡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