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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3145.2-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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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3145.2-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Unit 1: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2: Maintenance release for civil aircraft
发布日期:
1996-06-28
实施日期:
1996-08-01
分类信息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CCS分类:
V55航空、航天 - 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 - 航空器维护与管理
ICS分类:
49.100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放行前应完成的工作、放行人员资格和放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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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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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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