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六研究所
起草人: 周星火、 徐乐昌、 封国宁、 潘英杰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堆浸、地浸的环境保护原则、基本要求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堆浸、地浸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退役/停闭过程的环境保护。含放射性的非铀矿堆浸、地浸亦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