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江淑贤、 何康生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系统、设备、部件及其布置的在役检查(包括役前检查)可达性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系统、设备、部件及其布置在役检查的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