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本导则
起草人: 厉耀宗、 刘合义、 孟祥国、 李怀新、 纪永遵、 李文水、 田思来
本导则确立了在役300MW级锅炉及主要辅助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维护、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原则及技术指南,适用于国产300MW级燃煤自然循环、控制循环及直流锅炉。燃油、燃气锅炉、250~660MW国产及进口锅炉原则上以制造厂家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为基础,制造厂无说明书的参照本导则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