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 湖南电力试验研究所
起草人: 孟玉婵、 朱芳菲、 牛永强、 谭雪春
本标准建立了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的具体实施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各级主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电力生产的运行部门和基本建设单位,下同)。设备制造厂及其他部门的设备使用单位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