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四〇四厂.
起草人: 王占鳌、 董俊明、 胡景雄
本标准规定了四氟化铀、六氟化铀衡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衡算管理的方法及记录与报告制度等。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铀氢氟化生产四氟化铀、四氟化铀氟化生产六氟化铀生产过程中铀的衡算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