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611所
起草单位: 江南造船厂、 船舶总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 秦耀良、 王笙、 武晶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船舶焊缝缺陷修补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强度船体结构钢、高强度船体结构钢以及船体结构用的含碳量不超过0.23%,具有良好焊接性的碳钢或碳锰钢的铸钢件和锻钢件焊缝缺陷修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