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矿冶局与中国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李政、 陈功烈、 李开文、 杜运斌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井三级矿量的分类、划分原则与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井对三级矿量的划分、计算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原地溶浸和破碎浸出采矿矿山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