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 陈荣中、 胡伟文、 高小桦、 黄永生、 竺妙芳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简称电器设备),并规定了电器设备的通用技术条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