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
起草人: 史集芬、 张战平、 杨文彬、 陈世欣、 张建华、 王鹏翔
1.1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化铁道接触网正常运行及故障状态下,防止对与其平行及交叉跨越的油(气)管道(含油库)产生危险影响安全电压、距离的容许值及相应的防护措施。1.2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气化铁道对正常运行的油(气)管道、油库装卸油作业区的运行安全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危险影响的情况,可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1.3 原有油(气)管道、油库及油库专用线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标准要求。1.4 在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时,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