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起草人: 杜澍春、 陈维江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为3kV~500kV交流系统中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的方法和要求;提供了相对地、相间绝缘耐受电压或平均(50%)放电电压的选择程序,并给出了电气设备通常选用的耐受电压和架空电压送电线路与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子、空气间隙的推荐值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