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天津铁道电气化设备厂
起草人: 徐传:徐传魁、 张世标、 高强、 李春深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化铁道低压交流配电屏(柜)(以下简称配电屏(柜))的技术要求、试验规范、验收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分区亭、开闭所及其它配电所户内正常使用条件下,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频率50Hz,带固定式部件的配电屏(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