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电化局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 天津铁道电气化设备厂
起草人: 吴怀明、 朱沛恩、 张世标、 钟海川、 李春深、 张淑英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化铁道用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结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及铭牌标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的牵引变电所、开闭所、电力系统110kV以下的变电站、工矿企业配电装置和其它自动化装置的户内式直流电源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