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黄耀才、 张兴国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碳钢和碳锰钢铸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附加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不超过400℃的船体结构和机械结构钢铸件的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曲轴钢铸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