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起草单位: 湖北省水利厅、 荆州市水利局
起草人: 刘贵永、 杨常武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Ⅳ级土石坝。V级土石坝可参照执行。本规程内容包括土石坝的养护、修理、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修理包括岁修、大修和抢修,其中抢修属非常情况下的修理,列入本规程的附录A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